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6-01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英飞特 股票代码 30058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贾佩贤 雷婷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
办公地址
路 459 号 C 座 路 459 号 C 座
传真 0571-86601139 0571-86601139
电话 0571-56565800 0571-56565800
sc@inventronicsglobal. sc@inventronicsglobal.
电子信箱
com com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 LED 驱动电源、传感器、控制系统和 LED 模组等 LED 照明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
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前沿、可靠、实用的 LED 照明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国际领先的 LED 驱动电源及照明配套产品龙头企业,具备前瞻性地识别客户需求以及设计定制化产品的能
力。公司原有业务以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中大功率 LED 驱动电源为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智能化
LED 照明驱动电源及其解决方案;而公司收购的欧司朗 DS-E 业务相关产品则主要包括各类中小功率室内和室外 LED 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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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产品、LED 模组、LED 光引擎、电子控制装置,并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化及集成化的整体照明控制系统。
(部分解决方案示例,未包含全部)
LED 驱动电源主要功能是将外界一次电能转换为 LED 所需二次电能,是影响 LED 照明灯具可靠性的重要部件,在 LED
整灯成本中占比约为 10%-40%不等(根据不同应用功率和应用场景占比不同),其质量的稳定性对 LED 照明灯具寿命起决
定性作用。如何提高驱动电源的品质和性价比,已成为 LED 驱动电源企业的研发重心。
公司的 LED 驱动电源业务拥有完备的产品序列,实现对各功率各类型产品的全面布局,具有完整的恒流、恒压和多
路输出电源产品组合,可以满足各类标准和定制类型的 LED 电气及光设施,覆盖了住宅、工业、商业、农业的各类领域。
(1)CNT(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包括互联的灯具组件、控制器、感应器、控制面板、软件等产品。适用于办公、商业、公共建筑、
工业仓储、家居等领域。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连接,实现智能灯光控制,达成节能减碳、健康、舒适和安全的光环境。
(2)LED 模组
LED 模组通过将 LED 按一定的规律进行排布以达到特定的照明效果,在广告牌和标识上应用广泛。与驱动电源产品
对应,产品主要分为线型、紧密型及户外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借鉴国际优秀企业的研发经验设立专业的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有专门针对新技术研究的预研中心,根据市场部
门反馈的客户需求,组织人员提前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确保公司产品技术的前瞻性,为公司快速进入新兴应用领域提
供有力保障;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产品规划经市场部门提议和管理层批准后,研发部门根据《新产品开发流程》进行
产品开发,经过四个阶段(可行性分析阶段,初步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和试产阶段)的工作,产品最终量产并推向
市场,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公司目前在中国、欧洲、印度多地设有研发中心。不同的研发团队共享研发技术与知识体系,以支持产品的最佳实
践模型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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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自有工厂的原材料采购,公司主要采用以拉动式与推动式相结合的供应链管理策略,大部分原材料均按照订单
状况进行常规采购,同时部分电子元器件根据供应商交付能力和销售滚动预测主动锁定供应资源。对于主要原材料,公
司选定 2-3 家合格供应商,并保留其他合格替代供应商,以确保原材料供应安全和维持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性。公司根据
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对供应商资源进行分层分级,加强战略供应商的合作,促使供应商在价格及产能方面对公司给予
支持。
而针对 OEM/ODM 的外包生产模式下的供应商管理,因采购的主要内容为代工生产模式下的驱动电源及模组产成品,
公司则会面向全球供应商开展采购,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有针对性地对供应商进行遴选,并
进行价格、质量、物流、技术和合作可持续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建立全面质量评级与技术认证体系,并将优质供应商
纳入合格供应商库。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开发、评审与考核程序和采购控制流程,同时建立起完善、严格的采购管理体系。采购管理体系
根据产品质量和交货周期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公司会组织实地考察以评估其生产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
加强与有竞争力的供应商的长久深入合作。
针对公司自主组织的生产,报告期内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通用品备货生产、热销产品库存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
式。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多用于定制化产品和项目需求,即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为导向,按照客户产品规格、数量
和交货期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这种生产模式,一方面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提高了对用户的服务质量,另一方
面也减少了成品、半成品的库存积压,提高了资金的营运效率。通用品备货生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市场需求预测以月
度为单位制定通用品备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该种模式下,公司可快速响应客户与市场变化的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同时提高总体生产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以及原材料成本。热销产品库存式生产,即根据市场情况对公司的热销产品
进行库存式生产,保证重点产品的推广和对客户的快速响应。
除了自主生产外,公司同时也采用 OEM、ODM 的外包生产模式。其中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模
式,公司完成前期的创意和规格物料确定,自行设计开发等步骤,并由供应商承担批量生产制造的相应职能。而 ODM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模式,则由公司负责前期的创意及规格物料确定,剩余设计开发、生产等步骤均由
供应商承担。
公司客户按照销售模式可划分为直销客户和分销客户(即经销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收购欧司朗旗下数字系
统欧亚业务(DS-E 业务)后,公司成立了 LED 照明事业群,全面融合销售和客户服务团队,在海外不同国家和地区设立
子公司和销售办事处共同服务国内外客户。
公司在努力开拓直销客户的同时,积极开展与全球及地区优秀分销商的合作。公司与分销客户的合作均为买断式销
售,公司与分销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分销客户需遵守公司的区域管理和价格政策等制度并承担产品售后服务工
作,公司为分销客户提供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协同客户拜访等支持。公司合作的分销客户往往都有一个本土化的销售
和技术团队,销售公司会雇佣当地的员工,并由具有本地资源和国际化背景的销售团队负责开拓市场和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持续优化,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照明行业正在步入成熟期,同时面临着全球经济格局与政治环境变动带来的挑战。2025 年,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
司业绩短期承压;公司始终秉持“全球视野、客户导向、创新驱动”的战略方针,加速由“单一硬件供应商”向“应用
解决方案合作伙伴”的转型;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并购标的资产的投后整合工作,积极推动创新管理与组织能力
升级,持续优化全球运营,确保在战略、经营、组织等维度保持韧性,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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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耕 LED 驱动电源领域多年,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累的研发优势、创新模式优势保证了技
术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和产品性能的领先性。在并购欧司朗 DS-E 业务后,公司融合了其多年积累的在中小功率电源及智能
化数字化方面的成功研发经验和技术优势,积极构筑一体化的研发平台。公司前瞻性的研发体系和深厚的技术底座,为
公司保持细分市场竞争优势,以及快速切入新兴应用、敏捷响应市场需求、及时把握行业机遇提供了坚实保障。
近年来,公司依托大功率驱动电源和城市智慧照明解决方案,稳居道路和区域照明市场主导地位;并融合欧司朗
DS-E 业务在中小功率方面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将业务版图扩展到住宅、零售和酒店照明应用领域。并且,近年来,公司
相继推出的基于 NFC 的智能编程解决方案、具备输出热插拔以及多路输出功能的植物照明解决方案以及满足体育照明高
清直播和动态场馆需求的非隔离单/多路输出解决方案,增强了公司在工商业照明应用市场的渗透率,精准匹配了植物照
明与体育照明市场的差异化需求。此外,针对 LED 照明向智能化、系统化方向快速发展的趋势,公司前瞻性的对照明控
制和数字创新平台进行重点投入,为成为照明系统互联互通解决方案的引领者夯实基础。此外,公司已推出全球首款
DALI 联盟认证的 DALI+无线 LED 驱动电源、全球首个获得 DALI2 认证的 DT5 型直流电压转换器设备、高输出电压的 OT
FIT 100/150 D NFC 高压 LED 驱动器等,并成功突破第三代半导体在照明电源应用中的关键瓶颈,率先实现新一代氮化
镓(GaN)LED 驱动电源的规模化量产。
公司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加速向“照明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聚焦客户对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
突破传统产品思维,深入理解应用场景,前瞻性挖掘客户需求,提供精准匹配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涵盖大中
小功率 LED 驱动电源、传感器、控制系统以及 LED 模组等广泛产品组合,提供精准匹配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一站式”
地解决多供应商产品组合带来的兼容问题和管理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了以客户应用为导向的组织变革,提
升了从需求洞察到方案交付的全流程效率。
报告期内,面对全球贸易环境的波动,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的全球化运营体系,展现了强劲的供应链韧性与交付竞争
力。同时,公司围绕“客户满意度”与“交付竞争力”双核心,全面升级了端到端运营网络。一方面,公司深化了全球
战略供应商的伙伴关系,确保了核心元器件的供应安全与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基于全球属地化需求,公司实现了中国、
印度、墨西哥及欧洲制造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总资产 3,273,643,507.90 3,306,115,003.24 -0.98% 3,819,981,224.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2,310,546,699.07 2,668,241,681.07 -13.41% 2,631,183,03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96,977,883.32 9,071,833.19 -5,578.25% -173,355,494.9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00,816,844.92 8,025,187.92 -6,340.56% -163,414,5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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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1.69 0.03 -5,733.33% -0.5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69 0.03 -5,733.33% -0.58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41.89% 0.62% -42.51% -11.07%
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66,854,346.42 544,567,944.19 625,136,543.10 573,987,86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149,753.28 -45,096,065.49 -40,853,837.49 -417,016,695.22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GUICHAO 境外自
HUA 然人
境内自
徐双全 1.55% 4,632,954.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刘强 0.64% 1,919,3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四川发
其他 0.54% 1,607,802.00 0.00 不适用 0.00
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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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四
川资本
市场纾
困发展
证券投
资基金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境内自
金德立 0.52% 1,546,178.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蒋水良 0.50% 1,50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金怡清 0.46% 1,360,0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内自
华桂林 0.40% 1,184,200.00 1,183,95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境外法
UBS AG 0.34% 1,001,764.00 0.00 不适用 0.00
人
境内自
沈光霞 0.34% 1,001,200.00 0.00 不适用 0.0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股东 GUICHAO HUA 和华桂林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属于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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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通过现金方式购买其数字系统事业部(以下称“DS-E 业务”或“标的资产”)。该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 3 月
日、2023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
号:2023-111)以及《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
交易基础购买价格为 74,500,000 欧元。在交易实施完成后,双方尚须基于交割财务报表,结合交割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金融负债、存货增加额、其他净营运资本等约定的交易对价调整机制,在基础购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确定最终
购买价格。若最终购买价格高于公司已支付的对价款,则公司有义务向卖方支付相应的差额;若最终购买价格低于公司
已支付的款项,则公司有权向卖方提出相应的还款请求。
本集团就本次收购的最终的交易总价格与卖方持续磋商。2025 年 12 月 23 日,卖方以最终购买价格 96,873,522.43
欧元 (等值人民币 797,801,893.97 元) 及承担相关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The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以下简称“ICC”) 提出仲裁申请。2026 年 1 月 6 日,本集团通过 ICC 获悉该
仲裁案件的相关事项并进一步展开友好协商。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集团与 OSRAM GmbH、OSRAM S.p.A.达成和解并签
署《和解协议》,双方同意最终购买价格为 95,389,320.00 欧元 (等值人民币 785,578,744.86 元),本集团仍需向 ams
OSRAM 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尾款为 8,500,000.00 欧元 (等值人民币 70,001,750.00 元) 并确定按照《股权及资产购买协
议》约定承担两项 ams OSRAM 诉讼案件的后续潜在负债,ams OSRAM 在本集团完成《和解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后,向
ICC 撤回仲裁申请。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本集团已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尾款,并已完成需向卖方提供的 1,400,000.00 欧元 (等值人
民币 11,529,700.00 元) 的银行保函的开立手续。双方仍需办理向 ICC 撤回仲裁申请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20.2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49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1%,最高成交价为 15.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1、2025-012、2025-054)。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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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份,受让价格为 7.54 元/股(含预留份额),规模不超过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以及《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