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比特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封面待补充)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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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 (如有)
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本页内容可替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白厚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立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1 0 0
董事会秘书姓名 吕立甫
联系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何营路九号院(CPT 健康产业园)2 号楼
电话 010-50949378
传真 010-50949400
董秘邮箱 lvlifu@chinacpt.com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cpt.com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何营路九号院(CPT 健康产业园)2 号楼
邮政编码 102200
公司邮箱 cptgd@chinacpt.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运动营养、健康营养食品研发与制造、数字化体育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型体育科技
公司,致力于为竞技运动人群、大众健身健康人群、军需人群提供运动营养、健康营养食品及科学化、
智能化运动健身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的模式,通过制定《新产品研发及管理控制程序》、《产品开发控制程序》等
制度,对研发流程进行规定。公司研发设计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立项、产品小试、产品中试。公司产品
开发中心负责收集各部门、所属单位报送的下一年度研发项目需求,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行业与公司
的技术发展方向等因素,汇总、编制公司的年度研发计划,开展项目立项工作;项目立项后,研发项目
组根据确定的几类方案进行配方设计,随后进入小试样品调试阶段,由研发项目组对产品进行感官测试,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测试样品进行质量检测,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感官测试结果及质量检测结果组织相关
营销事业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产品开发中心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分别从感官与功效、理化指
标检验结果、原辅料采购可行性、配方及工艺可行性等方面对小试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后进入中试阶段;
在中试阶段,研发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营销事业部、质量管理部、产品开发中心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
及目标客户,分别从感官与功效、理化指标检验结果、包装可行性、配方及工艺可行性、实际生产可行
性等方面对中试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后可组织产品的生产工作。
公司制定了健全的原材料采购制度,从供应商选择、采购程序、合同执行等方面保障公司采购质量。
其中,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由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采购,仪器设备类由采购部根据销售合同的具体
要求进行采购。公司原材料主要为乳清蛋白、复合氨基酸、小麦粉、低聚糖等。公司根据内部供应商管
理制度,对供应商建立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建立由主管生产的经理、质量管理部、产品开发中心、
采购部等多部门组成的多层次评估机制。公司通过对合格供应商的调研和样品质量测试等方式进行考察
评价,选择达标者作为备选合作供应商,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招标,根据招标评价结果确定
当期合作伙伴,通过供方业绩评价实时做出调整,充分保证生产需要与质量要求。
公司产品种类、规格较多,根据生产线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可以将公司产品分为粉剂类、液体类、
棒类、压缩饼干类、自热食品类等,公司生产工艺部负责公司系列化产品生产,以销定产。
公司采取多渠道立体营销的销售和服务模式。公司针对竞技体育市场采取线下销售为主,直营与经
销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国家队以直营为主,大部分省市级运动队、俱乐部和体育院校由各地经销商与客
户沟通谈判,并根据各地采购招标要求进行推广销售;针对军需市场,考虑到客户对产品质量、安全、
创新以及供应体系有较高要求,公司采取线下直营模式,通过参加招投标方式取得销售;针对需求增长
迅速且竞争激烈的大众健身健康市场,公司采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经销为主、直营为辅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元
资产总计 1,227,383,304.24 1,179,520,735.98 4.06% 1,068,961,07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母公 -
司)
资产负债率%(合并) 30.46% 27.18% - 25.38%
营业收入 1,158,581,305.55 1,040,013,192.71 11.40% 843,220,19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7,180,744.72 87,165,828.43 -57.34% 75,752,024.64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4.36% 10.50% 9.89%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单位:股
期初 本期 期末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 无限售股份总数 110,661,891 88.89% 2,627,000 113,288,891 91.00%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0,241,992 24.29% 0 30,241,992 24.29%
件股 董事、高管 2,555,150 2.05% 71,000 2,626,150 2.11%
份 核心员工 0 0% 120,000 120,000 0.10%
有限 有限售股份总数 13,838,109 11.11% -2,627,000 11,211,109 9.00%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342,212 4.29% 0 5,342,212 4.29%
件股 董事、高管 8,375,454 6.73% 501,655 8,877,109 7.13%
份 核心员工 390,000 0.31% -156,000 234,000 0.19%
总股本 124,500,000 - 0 124,5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6,351
单位:股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序 股东 股东 期初持股 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
号 名称 性质 数 变动 数 股比例%
数量 份数量
力康信 国有法
息咨询 人
中 心
(有限
合伙)
境外自
然人
银晖国
境外法
人
公司
境内自
然人
境内自
然人
北京晨
光创业 国有法
投资有 人
限公司
天津康
维健康
信息咨 境内非
中 心 人
(有限
合伙)
境外自
然人
上海中
境内非
路(集
团)有
人
限公司
北京康
比特体
育科技
境内非
股份有
限公司
人
回购专
用证券
账户
合计 - 74,353,758 -3,840,364 70,513,394 56.64% 8,238,109 62,275,285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白厚增持有惠力康 78.06%的出资额,焦颖持有惠力康 18.47%的出资额;
白厚增持有天津康维 66.14%的出资额,焦颖持有天津康维 7.87%的出资额;
张炜和陈庆玥为夫妻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上述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合计 1,730,612 1,730,612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券账户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白厚增持有惠力康 78.06%的出资额,持有天津康维 66.14%的出资额;
张炜和陈庆玥为夫妻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上述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2.86%股权,是公司
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110114MA007M881N 的《营业执照》,类型:有限合伙企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白厚增;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利祥路 5 号 5 层 518 室;经营范围:经济
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股权结构为:白厚增持有惠力康 78.06%的出资额;焦颖持有惠力康 18.47%的出资额;李奇庚持有惠
力康 1.28%的出资额;邓庆红持有惠力康 1.16%的出资额;王嘉虹持有惠力康 0.96%的出资额;郝士恒持
有惠力康 0.07%的出资额。
(2)实际控制人
白厚增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白厚增,男,1964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就职于黑龙江矿业学院(现黑龙江科技学院—哈尔滨),担任教师;1988 年 9
月至 1997 年 5 月,就职于大连财贸职工学院,担任教师。1997 年 5 月至 1998 年 10 月,就职于深圳捷
宏贸易发展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5 月,就职于北京康比特运动保健品公司,
担任总经理。200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白厚增直接持有公司5.72%的股份,同时持有控股股东惠力康78.06%的出资份
额、持有公司股东天津康维66.14%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惠力康及天津康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这两
家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24.70%的股份,其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30.4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是 √否
单位:元
权利受限 占总资产的比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类型 例%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冻结 0.49 0.00% 保证金
投资性房
投资性房地产 抵押 23,747,908.31 1.93% 借款抵押
地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抵押 226,346,441.89 18.44%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抵押 24,241,512.86 1.98% 借款抵押
总计 - - 274,335,863.55 22.35%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资产受限,主要原因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授信提供质押、抵押担保、保证,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