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
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华海清科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
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
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
业绩的提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已
发生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至2026年3
月31日与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业 上年实际
关联人 关联人累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额 务比例 发生金额
计已发生 例 异较大的原因
的交易金
额
苏州博宏源设备
向关联人 20.00 0.00% - 20.80 0.00%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江苏鲁汶仪器股
及提供劳 60.00 0.01% 33.78 176.83 0.04%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
务
小计 80.00 0.02% 33.78 197.63 0.04% ——
苏州博宏源设备 根据业务需求采购
向关联人 4,000.00 0.98% 17.60 118.00 0.03%
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
采购商品 江苏鲁汶仪器股 根据业务需求采购
及接受劳 410.00 0.10% - 3.93 0.00%
份有限公司 设备
务
小计 4,410.00 1.08% 17.60 121.93 0.03% ——
注:①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 2025 年同类业务金额;
②上述表格之间数据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2026
上年实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业 年3月31日与关
关联人 际发生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别 额 务比例 联人累计已发生
金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的交易金额
在关联人的
财务公司存 天府清源控 10,000 不适用 0 5,000 0 不适用
款 股集团财务
在关联人的 有限责任公
财务公司贷 司 5,000 不适用 0 0 0 不适用
款
注:公司 2025 年度在清控财务公司存款 5,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上述款项及产生的利息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上年预 上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12,000.00 985.71 公司产品存在验收周期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300.00 2.64 客户调整采购计划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4,000.00 1,084.56 公司产品存在验收周期
向关联人销售 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28,000.00 21,560.25 公司产品存在验收周期
商品及提供劳
务 华虹集成电路(成都)有限公司 16,000.00 12,816.73 公司产品存在验收周期
江苏鲁汶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176.83 公司产品存在验收周期
苏州博宏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0.80 新增关联方
小计 60,500.00 36,647.52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3.00 2.15 不适用
江苏鲁汶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30.00 3.93 不适用
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的设备存在验收周
商品及接受劳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03.16
期
务、房屋租赁
苏州博宏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18.00 新增关联方
小计 33.00 2,827.24 ——
注:①华虹集团相关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份已不再为公司关联方;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2 月份已不再为公司关联方,其中 1-2 月份认定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确认金额是因公司采购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存在验收周期;苏州博宏源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5 年参股并委派董事的公司,为新增关联方。
②公司 2025 年与关联方签署不含税合同订单 4.27 亿元,除某客户因采购计划调整,其余客
户签署合同金额与预计金额接近,不存在较大差异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上年实 预计金额与实
上年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际发生 际发生金额差
计金额
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在关联人的财
务公司存款
展情况进行存贷
在关联人的财
务公司贷款 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在关联人的财
务公司产生利 - 11.00 不适用
息
差,主要系两方面原因所致:(1)公司按照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
预计,但实际发生金额受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市场情况及关联方需求变化等影
响;(2)因设备类产品的销售、采购通常存在一定的验收周期,相关销售、采
购金额的确认期间与合同签署期间存在差异,在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签署相关
合同时点,相关不含税交易金额未超出经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成立日期:2015-9-11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开东
注册资本:19584.623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邳州经济开发区辽河西路8号
经营范围:精密仪器、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光学仪器、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
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信息化学品、集成电路、数模集成电路、混合
集成电路、无源集成元件、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及销
售;仪表仪器修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利服务;国际、国内贸
易代理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张国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张国铭
先生于2025年4月辞任,根据《上市规则》上述关联关系结束后12个月内视同为
公司关联方
成立日期:2016-8-30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稳焕
注册资本:2423.4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22号一层东车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
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原监事王旭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取消,根据《上市规则》上述关联关系结束后12
个月内视同为公司关联方
成立日期:2015-4-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云忠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
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与财务公司发生日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相关进度进行收付
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
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
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
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确
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魏鹏 裴文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