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博
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 A、B 股)审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
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团队召开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团队召开第二次审计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整体审计情况、审计重点事
项、持续跟踪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等议案。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
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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