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康口腔”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
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
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公司
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
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
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司、重庆登康口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及收款、物资采购及付款、生产运
营、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募集
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账款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生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遵循基本规范及评价指引的要求,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认定标准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和不利影响;
(2)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
重大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5%
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4)重要业务缺乏内部控制或控制系统失效;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
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营业收入*0.5%≤错报金额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
重要
<营业收入*1.5% 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一般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5%
陷。
认定标准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营业
重大 (4)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严重
收入*1.5%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5)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6)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营业收入*0.5%≤直接财产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
重要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1.5% 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营业收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一般
入*0.5% 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三、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登康口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
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邓必银 严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