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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7:40:0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京会兴审字第 00620007 号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为[2026]京会兴审字第 00620007 号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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