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
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
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根据中国
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泽延,1965 年出生,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至 2000 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最后职称为副研究员;2000 年至 2024 年,
在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24 年至今,在北京观韬(重庆)
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25 年 3 月 3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
东会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表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席董事 决方式参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
次数
陈定文 8 8 6 0 0 1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员,同时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
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 关联交易委 审计与风 战略与投 预算管理委 提名委员 独立董事
核委员会 员会 控委员会 资委员会 员会 会 专门会议
应 应 应 亲自 应 亲自 应 亲自 应 亲自 应
独立
出 亲自 出 亲自 出 出席 出 出席 出 出席 出 出席 出 亲自
董事
席 出席 席 出席 席 次数 席 次数 席 次数 席 次数 席 出席
次 次数 次 次数 次 次 次 次 次 次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杨泽
延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为会议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内控及专项事项等进行了关注。
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
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监督和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针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确定年报审计计划,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
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股东的关注点及诉求,通过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始终秉持高度的职业操守与责任意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规定与要求,确保自身工作的合规性与专业
性。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5 日,满足法规要求,本人充分利用现
场参加公司会议、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等机会,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本人就公司经营
状况、风险防范以及业务发展战略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并加强与公司董高以及会计师等各方的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本人履职,过程中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管理层与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积极、充分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
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尽
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任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了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先,公司在将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均已事先将相关资料提交
包括本人在内的独立董事审阅并进行必要沟通,在认真审核相关议案内容后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其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表
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相
关关联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内容符合
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
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有利
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但仍需要持续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的新要求,进行深入自查和梳理,找出差距并进一步完善。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
经营业绩等情况,其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
公司实施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与行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2025 年,
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通知,公司对承诺相关方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
并在定期报告中向社会公开披露。本人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股东等相关方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根据控股股东
及实控人的相关承诺,各方正在进行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亦将重点关注该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差错更正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审计业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同意《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余波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诚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本人对聘任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核认为:有关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相关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运用专业知识,以谨慎的态度,独立、客观、
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
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泽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