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以及部分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业绩考
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对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63.5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相关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实<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
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4-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2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0 元/股。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授予日为该议案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4 年 4
月 18 日。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3 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1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批准对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39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未
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19.8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批准对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对 3 名已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二)《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实<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5-00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5-006)。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向 28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8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8 元/股。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授予日为该议案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5
年 2 月 10 日。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27.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合计 27.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于回购注销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以及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5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5-06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2 元/股。
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21.75 万股进行回
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情况说明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鉴于方林擎、
胡德明、李卫东等 3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0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30 万股。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即 2.00 元/股。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126,000.00 元,所需资金来源于
公司自有资金。
(二)《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
鉴于方林擎 1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0 万股。
(2)《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
标为:
解除限售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该考核期股份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对应考核年度归属于上 A≥0.9Am X=100%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完 0.8Am≤A<0.9Am X=90%
成值(A) A<0.8Am X=0
注:上述考核指标“A”在 2025 年度应为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前述
净利润数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 000360 号】,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469,922.78 元,未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因此,公司拟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不含前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限制性股票 123.50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35.50 万股。
根据《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即 2.28 元/股。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3,089,400.00 元,所需资金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解除限售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
该考核期股份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对应考核年度归属于上 A≥0.9Am X=100%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完 0.8Am≤A<0.9Am X=90%
成值(A) A<0.8Am X=0
注:上述考核指标“A”在 2025 年度应为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前述
净利润数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 000360 号】,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469,922.78 元,未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因此,公司拟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1.75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21.75 万股。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即 2.42 元/股。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526,350.00 元,所需资金来源于
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36,348 2.19 -1,635,500 10,700,848 1.9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50,889,998 97.81 - 550,889,998 98.09
三、股份总数 563,226,346 100.00 -1,635,500 561,590,846 100.00
注:1、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
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持有的,以及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具体
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63.55 万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股
本总额的 0.2904%,回购所需支付资金为 3,741,750.00 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将依法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2.00 元/股。
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即 2.28 元/股。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75 万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2.42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