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
构”)作为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凯英”、“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负责泰凯英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
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的其他文件。
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后执行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就募集资金置换、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股票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
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因公司上市时间未满 3 个月,不适用
定期现场检查,且本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机构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的情形。
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无
作情况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项目 发现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项目 说明
露,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
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无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