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青岛食品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38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1,84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357,326,924.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出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0962 号)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合计 46,412.26 35,732.69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
设过程中市场、消费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角度出发,
本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变化等情况,对募投项
目进行了延期。募投项目延期后,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募投项目建设,但由于建设
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购
买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等)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
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等)。为控制风险,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
托产品。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
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建设及进展,公司将综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及时筹划募集资金使用安
排,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会通过直接
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风险控制措施
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
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
采取控制措施。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
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
六、相关审批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
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
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在
获股东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
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吴建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