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有
利于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487,087.28 元。截至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67,606,584.72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
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
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拟订
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8,471.6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8,471.6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向全体股东派发了 2025 年前三季
度分红,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378,471.60 元(含税)。
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 8,378,471.60 元,2025 年度累
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 16,756,943.2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480.5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756,943.20 25,135,414.80 8,378,471.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87,087.28 7,114,024.47 6,715,535.37
(元)
研发投入(元) 23,636,422.37 23,180,679.17 24,215,381.89
营业收入(元) 437,933,436.65 474,370,371.11 454,491,061.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
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
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
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