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于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99,503,040.66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
现净利润人民币808,564,119.32元,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
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0.00元(2024年度法定盈余公积计提后,累计额已达注册资
本金的50%,不再继续提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541,056,756.99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
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
司股份总数265,320,68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0,200股后的
股本264,300,4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86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019,986.4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2026年1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尚未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四)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02,019,986.43元,占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42%。2025年度公司未开展股份
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019,986.43 80,881,425.19 53,018,896.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62,053,190.39 217,289,761.68 171,764,895.37
营业收入(元) 4,604,100,743.12 3,604,962,847.84 2,601,608,568.67
合 并报 表 本年 度 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 公司 报 表本 年 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 近三 个 会计 年 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 近三 个 会计 年 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35,920,308.22
销总额(元)
最 近三 个 会计 年 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
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人民币3亿元。因
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2027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
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为5.03%、4.87%,均低于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