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柏林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
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钱柏林先生,男,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1981 年 8 月至 1997 年 10 月,在杭州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工作,
先后担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科科长;1997 年 11 月 2013
年 12 月,在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
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3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 月,就职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退休。2020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5 次,董事会 12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
东会情况如下:
单位:次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本年应参 以通讯 以现场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董事会决策
过程中,本人认真查阅各项议案及会议相关文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
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
运作提出了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
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单位:次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专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门会议
钱柏林 5 1 4 — 2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
要求,积极履行作为相应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
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积极进行沟通与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
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
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历次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了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广泛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各
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交流、视频会
议和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
态,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足必要的工作保障,会前提前送达会议材料,对相
关事项的咨询均予以详尽解答,确保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拥有充分审阅时
间,为审慎判断、科学决策筑牢基础。公司管理层亦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
搭建了畅通高效的沟通机制,积极配合并全力支持本人依法有效行使职权,还定
期向本人通报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时发送涵盖政策解读、监管动态、履职规范
等内容的专属通讯资料。本人通过出席会议、实地调研交流等多种履职形式,履
职时间已达到不少于 15 日的法定要求。此外,公司还积极统筹安排本人参加监
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助力本人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
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均进行了
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
时的原则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
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审议了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
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
行,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承接。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同意选举陶忆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7 名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或任免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结合了公司的
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
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
股票、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调整、回购注销等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
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
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
平的进一步提高。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