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哈
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焊华通”、“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哈焊华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45.34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15.37 元,募集资金总额 698,618,758.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57,639,206.3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0,979,551.66 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2]0867 号】
《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56,284.00 56,284.00
注 1:“特种高合金焊丝制备项目”及“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并结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9)
。
注 2: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
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品种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的规定,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用于现金管理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在募集资
金专户中进行。
(四)实施方式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理在上述额度、期限内做出投资决策、签署相
关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
公司所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六)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
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对
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经营业绩,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
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哈焊华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志凯 赵 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