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正科技
股票代码:6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58 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 27 层 01 单元 2720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58 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 27 层 01 单元 2720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雁栖湖社区二楼 201-159 号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雁栖湖社区二楼 201-159 号
权益变动性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因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自动终止,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的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准则第 15
《收购管理办法》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方正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方正科
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方正科技 指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胜宏科技(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焕新方科 指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胜宏科技 指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祥鸿房地产开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祥鸿置业 指
有限公司
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华发实
华发科技产业 指
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指 京 01 破 2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方正科技重整
计划
华发科技产业、焕新方科、胜宏科技于 2022 年 11 月 24
《一致行动协议》 指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华发科技产业、焕新方科、
祥鸿置业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第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企业名称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C40NXR6B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华实智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58 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 27 层 01 单元 2720
成立日期 2022-11-15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焕新方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科 中国 中国珠海 无
委派代表
焕新方科股权结构图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企业名称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791200462B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 陈涛
注册资本 87,255.731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成立日期 2006-07-28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经营范围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胜宏科技尚未取得注册资本变更为 872,557,313 元的营业执照,相关流程正在办理
过程中。
胜宏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 陈涛 中国 广东惠州 无
董事 刘春兰 中国 广东惠州 澳大利亚
董事、总裁 赵启祥 中国 广东惠州 无
董事、副总裁 陈勇 中国 广东惠州 无
职工董事 王海燕 中国 广东惠州 无
独立董事 张继海 中国 广东深圳 无
独立董事 谢玲敏 中国 广东深圳 无
独立董事 谢兰军 中国 广东深圳 无
执行副总裁 王辉 中国 广东惠州 无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朱溪瑶 中国 广东惠州 无
副总裁 周定忠 中国 广东惠州 无
Victor J.
副总裁 新西兰 广东惠州 新西兰
Taveras
财务总监 朱国强 中国 广东惠州 无
胜宏科技股权结构图如下:
刘春兰 陈涛 何连琪
惠州市宏大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深圳市胜华欣业投 胜宏科技集团
资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公司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
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企业名称 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062241029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许少峰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雁栖湖社区二楼 201-159 号
成立日期 2013-03-05
经营期限 2013-03-05 至 2063-03-04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
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住房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祥鸿置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总经理 许少峰 中国 湖南长沙 无
监事 宁喜 中国 湖南长沙 无
祥鸿置业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华发科技产业、焕新方科、胜宏科技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约定:焕新方科、胜宏科技对于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中及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
应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焕新方科、胜宏科
技均根据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后的 36 个月。华发科技产业、焕
新方科、祥鸿置业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焕新方科、
祥鸿置业对于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中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需要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一致行
动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焕新方科、祥鸿置业均根据上市公司重整计
划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后的 36 个月。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
订稿)(华发科技产业、焕新方科、胜宏科技、祥鸿房地产)》。
焕新方科、胜宏科技、祥鸿置业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分别收到方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划转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上
市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1)。
在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
定,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均于 2026 年 2 月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拥有权益不再合并计算。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华发科技产业、焕新方科、胜宏科技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华发科技产业、焕新方科、祥鸿置业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均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到期自动终止,自到期
之日起,焕新方科、胜宏科技及祥鸿置业之间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再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仅因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合并
计算口径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实际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焕新方科
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就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焕新方科承诺以现金方
式参与认购,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 23.50%,且认购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46,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珠海华实
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焕新方科承诺参与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外,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加或减少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自动终止,自 2026
年 2 月 28 日起,焕新方科、胜宏科技及祥鸿置业之间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再合并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实际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焕新方科、胜宏科技及祥鸿置业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合并计算,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因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
权益不再合并计算,各方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数 变动前持股比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比
股东名称
量(股) 例(%) 量(股) 例(%)
焕新方科 980,018,922 22.93% 980,018,922 22.93%
胜宏科技 228,949,101 5.36% 228,949,101 5.36%
祥鸿置业 41,702,933 0.98% 41,702,933 0.98%
合计 1,250,670,956 29.26% 不再合并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胜宏科技将持有的 228,949,101 股上市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详见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0)。
祥鸿置业将持有的 41,702,933 股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又进行了再次质
押,具体情况详见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4 月 18 日分别披露的《方正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5-016)、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
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8)。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
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
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交所和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华实智行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张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陈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许少峰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方正科技 股票代码 6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
大厦 27 层 01 单元 2720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
称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 注册地
桥村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黄
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沙湾街道雁栖湖社区二
楼 201-159 号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量变化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自动终
止,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焕新方科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大股东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自动终止,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持股种类: 持股种类: 持股种类: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980,018,922 股 228,949,101 股 41,702,933 股
持股比例:22.93% 持股比例:5.36% 持股比例:0.9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持股种类: 持股种类: 持股种类: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变动比例 980,018,922 股 228,949,101 股 41,702,933 股
持股比例:22.93% 持股比例:5.36% 持股比例:0.9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时 到期自动终止,导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再合并计算,信息披露义
间及方式 务人各自实际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除焕新方科承诺参与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外,未
内继续增持 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华实智行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张科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陈涛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湖南祥鸿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许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