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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 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3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20:15:13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日常运作,明确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裁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保障总裁正确行使职权,承担
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华润博雅生物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充分了解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规律;
  (二)具有较强的战略执行能力和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
  (三)具有建立合理组织架构和协调内外关系的能力;
  (四)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五)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六)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总裁任免程序:
  (一)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总裁每届任期为 3 年,聘期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可以连
聘连任。
  (三)总裁聘期内如果提出辞职,具体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五条   总裁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在董事会授权权限内,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总裁行使。
对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事项,总裁应当召开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办公会后,
将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办公会会议文件”交董事会指定部门备案。董事会
若认为该事项有必要由董事会审议,将通知总裁并适时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总裁在董事会授权权限范围内决定以下事项:
  (一)决定金额在 300 万元(含)以下的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股权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新设公司、新设单采血浆站等) 。
  (二)决定金额在 300 万元(含)以下的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包括自
主研发项目、外部引进及合作研发项目。
  以上研发项目的立项按整体项目计算金额,按研发各阶段(探索性立项、
临床前开发、I 期临床开发、II 期临床开发、III 期临床开发)实施。
  (三)决定金额在 100 万元(不含)以上,300 万元(含)以下的相关事
项,包括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子公司合并、分立,
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
签订许可协议等事项。
  (四)决定单项资产金额在 100 万元(不含)以上,300 万元(含)以下
的资产处置事项,包括出售资产(含产品权益、经营权等)、调拨、报废、盘亏,
子公司破产及解散等事项。
  (五)决定单项资产减值金额在 100 万元(含)以上,300 万元(不含)
以下的资产减值、以及单项资产原值金额在 100 万元(含)以上,200 万元
(不含)以下的资产减值核销。
  (六)决定在年度预算内金额 30 万元(含)以下和预算外 10 万元(含)
以下的慈善公益活动或同一单项对外捐赠项目。
  前款所述事项,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以其累
计数计算交易金额。
  (七)审批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方案。
  第八条   副总裁行使以下职权:
  (一)作为公司经理层成员,受总裁委托分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工作,
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裁不能履行职责时,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
  第九条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下的总裁办公会(简称办公会)制度。
  第十条    办公会参加对象为公司总裁、副总裁等;列席人员为公司纪委书
记及其他需要列席人员;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公司法务负责人应当列席;
总裁认为必要时,可指定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列席。
  第十一条    办公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
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召开临时会议:
  (一)总裁提议召开。
  (二)半数以上管理团队成员提议。
  (三)有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时。
  办公会定期会议应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可采取视频、电话会议
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办公会召开定期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2 日通知各参会人
员。召开临时会议的,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半日通知各参会人员。
  第十三条    办公会的通知和会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人员收到会议
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出席会议、行程
安排等)。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会期、议程、议题、通知发出的
日期等。
  第十四条   办公会由总裁召集和主持,必须有 2/3 以上管理团队成员到会
方能召开。总裁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裁召集和主持。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根据会议议题表决事项情况,可以提交书面表决意见。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
议的,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第十五条   办公会主要议事程序如下:
  (一)会议讨论
  (二)会议表决
  会议对议决事项应逐项审议表决,主要以口头表决为主,总裁须末位表态,
并形成会议决议。
  (三)表决机制
  应到会半数以上管理团队成员表决同意,则议题通过。
  (四)会议总结
  会议完成对所有议题的研究讨论,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由会
议主持人归纳总结。
  第十六条   办公会议文件要求:
  (一)包括会议议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二)形成的会议纪要由总裁签发。会议纪要应真实、准确、完整,应包
括:
人员表决意见。
  第十七条    办公室负责做好办公会记录、对讨论决定的事项编发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签发后,发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纪要应在年度内按会议次序连续编号。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相关会
议议题汇报材料作为公司办公会存档材料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第五章    总裁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总裁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
重要交易和合同、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
和监事会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总裁应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凡遇到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事件,总裁须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条    总裁及管理团队成员应自觉接受董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原《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4 年 7 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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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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