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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00:02:51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
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个交易日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及 3 月 15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
购股份的资金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
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首
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1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
       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区间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8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届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60,3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29%,最高成交价为 23.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00 元/股,支付的
  总金额为 40,139,39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及回购实施
  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承诺的回购资金总额区间,本次
  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票情况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成交方式     成交股数(股)    成交金额(元)          持股变动原因
     合计                   1,378,500   48,929,962.00
      前述减持不存在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市,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923.24 万股,其中,授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46.00 万股。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60,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1,760,300.00 元。
      七、已回购的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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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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