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70 证券简称:数字人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
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山东数字
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情
况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1,402,169.99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4,112,245.3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6,182,4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6,370,944.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按照前述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在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和根据公
司的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对剩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
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
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
司应当扣除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规划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公司制定了精选
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上述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