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0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
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述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张,按面
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及发行安排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
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发行
时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品种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在债券发行
前根据有关法律、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 200 名。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
面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按照市场情况
与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要
求的合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增信措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担保
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挂牌转让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符合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交易。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
之日起,至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满 12 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
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利息支付方式、发行方式及分期
安排、发行时机、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是否设置及如何设
置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和/或回售条款等其他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具
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事宜等与发行方
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为前述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三)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
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
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
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六)为相关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七)办理与前述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八)办理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九)决定或办理与前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
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前述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
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
交易流通有关的上述事宜。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
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
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