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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3 20:13:03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西安蓝晓科技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高月静女士、
寇晓康先生;
用证券账户持有 550,000 股。高月静女士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5,076,65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
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10,153,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占已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 2.00%;
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组织券商”)
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出让方的持股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比 占剔除公司已回购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例    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合计         189,212,422    37.31%   37.27%
     注 1:高月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468,937 股(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
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股 61,425,000 股(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
的股份),上市后向特定对象发行 4,043,937 股(含向特定对象发行后资本公积
转增的股份);
     注 2:寇晓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743,485 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前持股 116,100,000 股(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上市后向特定对象
发行 7,643,485 股(含向特定对象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蓝晓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高月静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寇晓康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高月静女
士与寇晓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
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
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
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
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
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高月静女士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5,076,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 1.00%;寇晓康先生拟转让股
份的总数为 5,076,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 中 股 份 数 量 的 总 股 本 比 例 为 1.00% 。 出 让 方 合 计 拟 转 让 股 份 的 总 数 为
量的总股本比例为 2.00%;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0,153,31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2.00%。出让方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占剔除公司已
   拟转让股东名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占所持股
序号                      回购股份后的                       转让原因
      称     (股)    本比例         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        10,153,316   2.00%   2.00%    5.37%      -
    注: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
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国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
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申购价格优先:按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申购数量优先:申购价格相同的,将按申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
计;
  (3)收到《申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
照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收到《申购报价表》的时间,由早到晚进行排序累
计,时间早的有效申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0,153,316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
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
  联系部门:国信证券投行资本市场部
  项目专用邮箱:ipo3@guosen.com.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755-81982087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等,包括:
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事项、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
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
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
险。
  五、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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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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