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5〕2788 号文同意注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 为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兴业证券及中
信证券合称“联合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尚太转债”,债券
代码为“127112”。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17.34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7,34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
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
不足 17.34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T 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尚太转债总计为 12,434,796 张,即 1,243,479,600 元,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1.71%。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T+2 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
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做
出如下统计:
三、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
转债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此外,《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
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 4 张由
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 72,389 张,
包销金额为 7,238,900 元,包销比例为 0.42%。
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
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联合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3 楼
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兴业证券大厦
电话:021-20370809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电话:010-60838342
联系人:薛艳伟
发行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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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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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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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