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经
营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300万美元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信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香港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华信香港公司100%的股
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华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公司已完成华信香港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加快推动公司业务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香港与内地在法律、政策及商业环境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子公司运营面
临预期目标未达成、管理成本增加或投资收益不确定等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循香
港法律法规,合规经营,并通过优化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备查文件
华信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