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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18:08:1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有关 2026 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
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
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
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黄云: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蒋培登: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叶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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