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孙连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孙连平,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国际注册会计师,现
任上海扬盛印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东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9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孙连平 独立董事 9 9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 5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孙连平 独立董事 5 5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及对公司2024年度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认为公司没有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
议案,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
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及终止2023年度股权激励的议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
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积极履行了职责。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候选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候
选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
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对此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同意聘任新的事务所为公司
在编制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本年度的审计重点等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
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效果和
进度。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利用现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17天。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及其进展情况,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审计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日常密切关注公司外部
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
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此外,本人还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及公司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证
监局下发的学习材料及案例通报,研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
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以切实加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未发生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
司准备详细的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
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定期对关联人名单进行核查确认,坚持
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程序的合法性、是否符合股东利益等多角度对
所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并独立、客观地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二)财务会计报告等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年度报告所
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事务所”)担任,永拓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在此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义务。为了保证后续审计工作的公允性
和严谨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自身业务状态、发展需求及整体审
计工作需要,公司拟改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候选事务
所提供的介绍资料、其服务过的上市公司公开资料及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
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结果对候选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广东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
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未有此类事项需要审议。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
准的方案,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董事会和股东会针对此议案进行审
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
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
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整体评价和建议
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客观地做出专
业判断,审慎表决,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连平
二○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