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 1%整数倍
暨后续增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接控制的津西重工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 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以及公
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之父亲韩敬远先生间接控制的河北津西钢铁集团
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重工”)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大宗交易和/或集合竞价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4,053,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0.7987%,并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合竞价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
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且不排除上述增持目标完成后继续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津西重工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之父亲韩敬远先生间接控
制的津西重工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 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津西重工于
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4,053,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7987%,其中自同受韩敬
远先生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和”)
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 300,000 股,其他为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取得,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持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南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2 日
股票简称 江苏神通 股票代码 00243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股 4,053,500 0.7987
合 计 4,053,500 0.798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韩力 9,700,000 1.9112 9,700,000 1.9112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
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
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92,678,557 18.2604 96,432,057 19.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403,557 16.8270 89,157,057 17.56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75,000 1.4334 7,275,000 1.4334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先生之父韩敬远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
公司 4,053,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87%;实际控制人韩力先生实际控
制的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聚源瑞利”)持有
公司 82,678,55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901%,韩力先生本人持有公司
公司总股本的 19.0000%。
生、聚源瑞利、津西重工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
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增持计
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津西重工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
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