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5〕2152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或“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00 元/股,发行股
份数量为 4,649.3334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929.866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 878.0207 万股,
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46.7708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行数量为 1,487.7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9.45%。战
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3,771.3127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初始发行“海安集团”股票 1,487.75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 2025 年 11 月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
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
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25 年 11 月 1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
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国泰君安君享海安橡胶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
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
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
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
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
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786,680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截止号码为 000283079159。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513.66691 倍,高于 100 倍,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508.5500 万股)
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775.0127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5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996.3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9.4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
为 0.0211693437%,有效申购倍数为 4,723.81202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25年11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
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11月18日(T+2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中
国日报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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