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华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95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华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
赎回价格:100.8918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29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9月23日
截至2025年9月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23日(“华友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最后转股日:2025年9月26日
截至2025年9月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26日(“华友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
“华友转债”将自2025年9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华友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34.43元/
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8918元/
张(即合计100.8918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提醒“华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提请投资者注意区分“可转债债券停牌”与“可转债转股停牌” :2025 年 9 月 23 日为“华友转债”最后一个交易
日,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起“华友转债”将实施债券停牌,届时持有人无法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华友转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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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43元/股的130%
(即44.759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
”)的约定,已触发“华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友转债”的议案》,
决定行使“华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华友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
于提前赎回“华友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华
友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
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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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
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成就情况
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华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43元/股的130%(即44.75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满足“华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2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友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8918元/张,计算过程
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50%×217/365=0.8918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918=100.8918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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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华友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华友转债”
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华友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
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9月2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华友
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
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
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5年9月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23日(“华友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友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2025年9月26日为“华友转债”最后一个转股
日。
(七)摘牌
自2025年9月29日起,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华友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
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
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918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
金额为人民币100.7134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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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
金额为人民币100.8918元(税前)。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华友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
民币100.8918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5年9月8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9月23日(“华友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11个交易日,2025年9月23日为“华友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5年9月26
日(“华友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2025年9月26日为“华友转债”最后
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华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华友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
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华友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
股,将按照100.8918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华友转债”将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时)。
(四)因目前“华友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100.8918元/张)差异较大,
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华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关于实施“华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