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 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年 9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情况,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作为投票对象的
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1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均为特别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其中议案二包含的 10 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提案一至提案九、提
案十一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5 年 9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如通过信函
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
邮编:412003
联系人:肖兰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肖兰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联系邮箱:zzfeilu@zzfeilu.com
联系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 98 号
邮政编码:412003
六、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
(法人股东营业执
质和数量(股)
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以下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数:(1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
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
股东姓名或名称
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