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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基科技: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16:27:5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 Riverstone Farm Pte. Ltd.所持有的山东北溪农牧有限公司、山
东瑞东伟力农牧有限公司、山东鑫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瑞东农牧(利津)有限
公司、瑞东农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瑞东威力牧业(滨州)有限公司全部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的自查论证,认为:
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
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
形。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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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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