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37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的“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
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通过公开发行的
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 439,8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截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8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6,913,924.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886,075.47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 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表一: 单位:万元
截止日余额
其中:可转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含利息收入、
让存单
汇兑损益)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51.67 -
元户)
合计 43,450.00 5,240.07 3,000.00
注:上述日元账户原币金额 171,890,639.00 日元,以 2025 年 6 月 19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
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851.67 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表二: 单位:万元
募集资
募集资
利息及 募投项 募集资金 金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金投资
汇兑损 目应付 小计(5) 专户余额 节余金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进度=
益净额 未付金 =(3)+(4) (6)=(1) 额
金额(1) 金额(3) (5)/
(2) 额(4) +(2)-(3) =(6)-(4
(1)
)
新能源汽车
轻量化车身
及关键零部
件 精 密 成 形 43,288.61 2,543.56 40,753.49 6,114.46 46,867.95 5,078.68 0.00
%
装备智能制
造工厂建设
项目(一期)
合计 43,288.61 2,543.56 40,753.49 6,114.46 46,867.95 5,078.68 0.00
%
注:募投项目中自有资金投入 2,865.56 万元未包含在上表中。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 6,114.46 万
元,包括 171,890,639.00 日元,以 2025 年 6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折算;应付工程款余额为结算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竣工结算为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表一
中截止日余额 5,240.07 万元之间的差异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161.39 万元。
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
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
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4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四、本次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
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项目进行
结项,募集资金无节余。因此,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结项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
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