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5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0.51 元/股调整为 20.40 元/股。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2024 年、2024 年第二期、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 二 ) 2025 年 3 月 6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指 定 媒 体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5-018),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独立董事赵欣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委托投票权。
(三)2025 年 3 月 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5-019)。
(四)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3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了《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同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五)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以 2025 年 3 月 2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调整事由、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30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
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存
放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除外)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113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
于上述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
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
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每股现金红利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
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107 元/股(含税)。
综上,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20.51-0.1107≈20.4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实施
完成,根据公司《公司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需对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述各期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