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
议由独立董事谢如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
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
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拟收购的
资产情况变化,基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及国有资产价值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
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收购柳州机保段土地有助于公司进
一步完善资产权属,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清亮、张宏亮、谢如鹤
(此页无正文,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决议》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