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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南京证券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46.0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8-31 09:55:12

截至2026年8月28日收盘,南京证券(601990)报收于6.71元,下跌0.89%,换手率0.52%,成交量22.01万手,成交额1.4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0.76万元,占总成交额1.83%。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10.2万户,较3月31日减少2.36%,户均持股增至4.31万股。
  • 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第二季度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03亿元,同比上升46.02%。
  • 公司公告汇总:南京证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聘任李伟为副总裁、刘建玲为财务总监、穆康为首席风险官。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0.76万元,占总成交额1.83%;游资资金净流出725.26万元,占总成交额4.91%;散户资金净流入454.5万元,占总成交额3.07%。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2万户,较3月31日减少2461.0户,减幅为2.3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21万股增加至4.3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8.33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8.26亿元,同比上升18.89%;归母净利润7.96亿元,同比上升28.16%;扣非净利润7.96亿元,同比上升28.85%;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1.03亿元,同比上升41.5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03亿元,同比上升46.0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02亿元,同比上升46.25%;负债率73.93%,投资收益8.95亿元。

公司公告汇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中期合规报告》《2026年上半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审议通过制定发展战略规划、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事项;选举张向阳为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李伟为公司副总裁、刘建玲为财务总监、穆康为首席风险官;刘宁因退休不再担任财务总监。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6年9月30日14:00–15: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邮箱office@njzq.com.cn提问;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总裁夏宏建,财务总监刘建玲,董事会秘书徐晓云等;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内容。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2月11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9,733.94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9,017.67万元,其中2026年上半年使用72,469.97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0,861.1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263,335.19万元;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闲置资金补流或现金管理等情况。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议案:刘宁因退休不再担任财务总监,刘建玲不再担任首席风险官;聘任李伟为公司副总裁、刘建玲为财务总监、穆康为首席风险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交接工作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经营。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需具备5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或会计工作经验,且曾担任证券经营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情形者不得任职;解聘须有充分理由并及时报告监管机构及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选聘机构须注册成立3年以上、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质量管理水平高;服务费用达120万元以上应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评审机构按评价标准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机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聘用;连续聘用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多可延长至8年;审计项目主管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承担审计业务不得超过5年;年度报告中须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每年披露履职评估报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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