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告
2026-08-10 20:51:04
ST长方(300301.SZ)公告称,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且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已获深交所审核同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公司股票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长方”,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公告
2026-08-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6-08-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6-08-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6-08-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6-08-10
证券之星公告
2026-08-1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1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1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