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6-07-22 13:00:25
证券之星消息,7月21日华昌达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李德富因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系英飞拓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0年,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通过虚构项目、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虚减)财务费用,虚增利润总额,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英飞拓系统通过虚构国海建设绿创中心、向塘镇丁坊村安置房建设项目,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15,467,026.18元,虚增营业成本72,172,580.54元,虚增利润总额43,294,445.64元。
二、英飞拓系统通过虚构通辽市中医院项目增补设备采购合同、提前确认通辽市中医院项目收入,2019年至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9,127.53元、41,315,486.95元,虚增营业成本184,133,945.56元、30,565,115.07元,2020年虚减财务费用9,672,902.10元,2019年至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31,195,181.97元、20,423,273.98元。
三、新普互联通过提供垫资服务的方式虚构与杭州泰莱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流量采买业务,2019年至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61,349,560.36元、285,714,608.15元,虚增营业成本145,546,865.44元、272,531,707.41元,虚增财务费用5,928,061.74元、11,835,981.20元,虚增利润总额9,874,633.18元、1,346,919.54元。
四、新普互联在武汉阳光海岸项目未实际实施的情况下确认收入,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0,689,795.29元,虚增营业成本24,327,072.88元,虚增利润总额26,362,722.41元。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上述行为导致英飞拓2019年至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2,145,714.07元、377,719,890.39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36%、7.21%;虚增利润总额84,364,260.79元、48,132,915.93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8.04%、44.72%。英飞拓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二、对JEFFREYZHAOHUAILIU(刘肇怀)、刘新宇、饶轩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三、对叶剑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四、对张衍锋、李德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五、对刘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六、对华元柳、韩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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