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2 17:27:16
证券之星消息,近期重庆水务(601158)发布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供水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范围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还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供水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下属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要水源,按照自来水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对原水进行处理,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配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已被政府所授权的供水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本公司享有向愿意并且已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水费价格的调整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污水处理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排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下属在重庆市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也同时拥有本公司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包括本公司下属主要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重庆市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保护长江上游及三峡库区的水体安全。本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提供了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向政府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此外,本公司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湖北省、云南省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亦享有当地政府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污泥处理处置业务
本公司所属的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相关业务,通过运用污泥好氧发酵制营养土、污泥协同烧制陶粒、污泥热电联产、污泥热干化等各种工艺技术使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主要采取政府(或使用者)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重庆市中心城区、永川区、垫江县、万盛经开区及四川省等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能力达2042吨/日。
4.工程施工和其他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还经营:直饮水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施工业务;环境污染治理,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给排水设备制造业务等。
本公司其他业务包括材料销售、管道安装、水表安装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当前,随着“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水务行业发展面临深刻变革与机遇叠加的新形势。一是政策引领与需求升级的双重牵引,开辟行业发展新局。“双碳”目标、新型城镇化以及美丽中国建设纵深推进,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再生水利用等需求集中释放。同时,分布式能源应用、“光伏+水厂”模式快速推广,碳足迹管理与节能降耗从“软约束”转向“硬指标”,推动水务设施向能源自给、近零排放方向演进。二是监管趋严与市场重构的双重压力,倒逼企业能力升级。随着水质安全、生态环保与民生服务标准持续提高,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对企业运营合规性与服务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新修订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传统增量空间收窄,企业必须从依赖投资扩张转向依靠管理提升、成本控制和品牌服务赢得发展主动。三是技术革命与数智浪潮的双重驱动,持续加速行业蝶变。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水务领域深度应用,推动生产运行、客户服务、管理决策全链条智能化转型。行业竞争焦点正从“硬件建设”转向“数智赋能”,企业必须加快推动技术融合与科技创新,以数字化驱动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决策科学化,构筑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健全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全流程体系,推动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高效畅通流动、优化配置,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提供了顶层设计指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核心任务,将深化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水资源优化配置作为先行区建设的核心内容,分级分类探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水务发展路径模式,为流域水环境治理、区域水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实施路径。2025年12月,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供水条例》,以国务院令形式公布施行,条例明确供水事业公益属性与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围绕水源保障、工程建设、经营服务、设施维护、水质安全、监督管理等核心环节作出全面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城乡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供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为我国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上述一系列改革举措与制度设计,将为水务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本公司经营区域主要为重庆市。公司享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59%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1%的污水处理市场;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共同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94%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9%的污水处理市场,在重庆地区供排水市场具有显著的区域领先优势。公司正围绕打造国内一流水务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抢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市内外供排水及相关产业市场。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锚定主业稳增长,经营质效再提升
2025年,公司污水处理结算水量18.28亿立方米,同比增加5.53%,自来水售水量6.82亿立方米,同比增加4.10%;污泥处理处置销售量63.73万吨,同比增加2.2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24亿元,实现净利润8.09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损益),每股收益0.1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6.4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13元;总资产352.97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71.58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98%。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448809.9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9.65%;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186091.3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4.73%;实现污泥处理处置收入24118.29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21%;实现工程施工及其他业务收入93429.65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41%。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供排水主业,业务收入稳步提升,经营利润同比增长,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保持良好,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深耕主业强根基,项目赋能促发展
2025年,公司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持续夯实供排水主业根基,全面推行精细管理,强化生产运行保障,不断深化成本管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供排水主业基本盘持续稳固、韧性增强。报告期内,有序推进供排水项目收购、租赁工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市场布局持续优化。完成渝江水务、分质供水公司股权收购,参股管网公司,向公司合营企业重庆中法投资增资2000万美元,进一步拓宽主业布局边界、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水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12个项目已全容量并网,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加速了从“能耗单元”到“能源工厂”的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全年推进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86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日供水设计能力共计343.72万立方米,较上年新增14.81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共计598.945万立方米,较上年新增67.65万立方米。较“十三五”末,日供水设计能力增长99.27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增长242万立方米,产能规模实现稳步提升,为区域供排水保障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深化改革破难题,攻坚发力求实效
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工作部署,各项攻坚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公司本部职能职责,顺利注销8户企业法人,整合优化新市自来水公司、豪洋水务、渝西水务,完成中心城区排水区域划分调整,推动管理层级进一步精简,理顺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实现公司自上市以来的首次股权再融资;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融资渠道不断丰富。积极推进解决同业竞争,按“成熟一家、推动一家”原则整合供水资产,收购渝江水务,托管渝水股份、渝东北自来水、渝东自来水等原水投集团供水企业的相关股权、供水资产及业务,加快构建供水规划、投资、管理、标准、采购、客服“六统一”的供水业务统一管理体系。
(四)规范治理提效能,合规建设筑防线
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合规管理,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持续深化制度建设,全年新订修订制度共41项,构建形成涵盖3个层级、11个类别的完备制度体系,为依法治企提供坚实保障。
优化治理架构,完成监事会改革,修订公司章程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治理完备实施方案》,推动股东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各治理主体高效履职、协同联动。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严格信息披露管理,全年发布临时公告93个、各类公告及上网材料160余个,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坚持执行公司章程确立的分红政策,圆满完成2024年度6.288亿元现金红利派发,并首次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1.248亿元,切实回报股东。
(五)科技创新赋新能,转型发展添动力
2025年,公司聚力聚焦效能提升,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全面落实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全年研发投入2452.81万元,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全年获得知识产权209项,其中新增专利41项(发明专利19项),与重庆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联合申报通过省部级课题2项,全年参与国家及市级科研课题6项。
持续培育创新主体,公司所属2家全资子公司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1家全资子公司完成重庆市瞪羚企业建设方案编制并实施,1家全资子公司通过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加快数智赋能转型,建成业务应用操作平台和碳核算平台,完成中心城区供水管道矢量化率100%,智能供排水厂覆盖率达25%。数据资产化取得突破,1项产品在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成功上架并获得产权登记证;《AI赋能污水厂智能化低碳转型》案例入选重庆市2025年度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数字孪生融合算法赋能智能污水厂生产运营》案例入选市属国企十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数智化转型成效显著。
(六)践行责任显担当,民生服务暖人心
2025年,公司牢牢守住水质红线、安全生产底线,坚持最严格的水质标准,制定《供水水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水质全过程管理,供排水水质100%达标,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件。聚焦区域发展和民生保障关键领域开展项目攻坚,提升两岔水厂供水产能50%,为“疆电入渝”项目提供了坚实用水保障。完成大南山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实现供水全覆盖惠及村民约5000户。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瞄准“供水设施、智治效能、安全韧性”三个升级目标,有序推进水表轮换,持续优化老旧管网、二次供水设施、“一户一表”改造,保障计量精准、收费透明,全年“民呼我为”客户满意率达96%且逐年上升,民生服务扎实有力。积极助力乡村振兴,聚焦供水保障等民生领域,切实履行国企社会责任。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特许经营优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文件,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供排水企业在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的30年特许经营期间,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独家从事供排水服务,授权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对向政府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和向用户提供的供水服务享有直接收费的权利,并自动享有在重庆实施并购与新建供排水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本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的批复》(渝府〔2020〕53号),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范围覆盖重庆市全部区县,本地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公司为重庆市最大的供排水一体化经营企业,具有厂网一体、产业链完整的优势。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供水企业的制水系统(水厂)57个,设计生产能力343.7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企业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123个,设计处理能力为598.945万立方米/日;污泥处理系统6套,日设计污泥处理处置能力2042吨。
2.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优势。本公司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模式,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及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价格核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的制定以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获得合理利润为基础,结算价格标准每三年核定一次,确立了本公司作为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商与政府作为采购者的市场经济主体关系,保障了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业务盈利模式的可持续性。
3.运营管理及技术/设备优势。公司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排水服务,坚持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形成了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营管理体系。公司生产工艺成熟,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增长,供排水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公司立足运营管理实际,拥有一套不可复制、因地制宜的高效管理模式。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着眼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手段的“智慧水务”建设。公司完善了设备全寿命管控模式,设备可靠性和利用率均有效提高。公司拥有资质良好的专业机构,具有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污水、污泥、水处理剂和水处理滤料等指标的检测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水质检测、教育科技、客户服务等专业化优势,全方位服务于供排水业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4.人才优势。公司从事供排水业务多年,具有一支较高专业技术及丰富管理经验的稳定供排水管理团队。坚持从成功实践中选拔干部的同时,通过进一步深化公司引进及培养人才制度的改革力度,为公司发展储备了大批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及掌握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人才职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空间和路径,引导员工发展与公司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出人才的基础支撑作用。
5.科技优势。公司坚持科技强企与绿色低碳双轮驱动战略,以人工智能和数字孪生为核心引擎,全面推进水务新质生产力建设。在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强化攻关污染防治精准管控、韧性供水保障体系、污水处理绿色低碳高效运行、以及污泥高效脱水与资源化转化等关键技术,聚焦公司供排水业务痛点,加速推进智能巡检、光伏+水厂、无人/少人工厂等关键技术的场景化应用,以科技创引领区域水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结算水量182785.41万立方米,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448809.9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9.65%;公司自来水售水量68160.79万立方米,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186091.3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4.73%;公司污泥处理处置结算量63.73万吨,实现污泥处理处置收入24118.29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21%;实现工程施工及其他业务收入93429.65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41%。
未来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未来,随着“十五五”规划全面落地与美丽中国建设进入关键攻坚期,水务行业发展将面临格局重塑、机遇与挑战深度叠加的全新发展形势。
一是顶层设计深化与价值边界拓展的双重牵引,开辟行业发展全新赛道。“双碳”目标持续深化、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城乡融合发展与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推动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提档升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资源化利用、流域水生态系统治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等核心需求持续放量。同时,《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政策落地深化,推动用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全面完善,水务行业的生态价值、资源价值加速向经济价值转化;《2025年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要点》等政策持续落地,推动“光伏+水厂”、水源热泵、污泥能源化利用等“水务+新能源”模式规模化推广,碳减排、节能降耗从“软约束”转向“硬指标”,推动水务设施向能源自给、近零排放、资源循环的综合环境载体演进。二是监管体系完善与市场格局重构的双重倒逼,推动行业主体能力全面升级。随着饮用水水质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服务保障的标准持续提级,行业全链条、常态化监管日趋严格,新施行的《供水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进一步筑牢行业合规底线,对企业运营规范性、服务可靠性、安全保障性提出了全维度更高要求。同时,PPP新机制配套制度持续完善,坚决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行业投资逻辑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益优先,传统增量项目空间持续收窄,存量资产运营与提质增效成为行业核心赛道,市场竞争日趋精细化、专业化,倒逼企业必须从依赖投资拉动的外延式增长,转向依靠精益运营、成本管控、技术创新与品牌服务的内生式增长,赢得长期发展主动。
三是核心技术突破与数智浪潮深化的双重驱动,持续加速行业全链条蝶变。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水务领域实现全场景深度融合,推动从水源地、水厂、管网到终端用户、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智能化转型,《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政策持续落地,进一步加速水务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升级。行业竞争焦点正从“硬件建设”转向“数智赋能”,企业必须加快技术融合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步伐,以数智化驱动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决策科学化,构筑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公司通过坚持内涵式增长和规模化发展两条主线,坚定不移做专做精做优供水、排水、污泥三大主业,切实提升战略思维、创新驱动、市场驾驭、精雕细琢四种能力,推动公司取得了高质量、跨区域发展,成为了地区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示范者,新时代城乡水务、生态环境建设的生力军。
目前,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正在加紧谋划。公司将会把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十五五战略规划体系,从全局高度制定十五五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明确具体目标。
(三)经营计划
2026年全年生产运行平稳有序,供排水水质100%达标,坚决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环保事件发生。公司将力争实现售水量不低于6.85亿立方米,污水处理量不低于18.22亿立方米,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更新改造项目投资、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合计10.99亿元。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风险:本公司下属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长江和嘉陵江,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质标准。但重庆市一年四季雨量分配不均,洪水期和枯水期都将增加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除此之外,极端天气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以原水为主要原材料的本公司也将构成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水源水质预警,并加强工艺调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2.水价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合理利润水平时,公司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自来水价调整申请,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价的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由政府批准执行。因此,公司存在供水业务成本上升而水价不能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
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主要结算模式可概括为"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由重庆市财政局采购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结算价格每3年核定一次,前六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分别为:3.43元/m3→3.25元/m3→2.78元/m3→2.77元/m3→2.98元/m3→2.35元/m3,公司存在未来结算价格向下调整而导致的经营和效益风险。同时,每个价格核定期满前,结算价格原则上不得进行临时性调整,除非因特殊原因并得到市政府的正式批准。因此本公司存在污水处理服务成本上升而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不能在各价格核定期中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密切注意成本上升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及时启动价格调整申报工作。
3.供排水水质标准及规划调整的风险:我国自来水行业目前的整体技术标准接近和达到国际发达国家的水平,自来水质量标准也与WHO、日本和美国等标准相当。随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断提高,2023年4月1日起,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将替代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正式实施,可能导致水质超标及成本上升等风险。目前本公司各水厂的出厂水质全面达到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随着市民对水质需求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本公司仍然面临产业技术升级而增加改造投资、处理成本上升的风险;同时,本公司面临因地方政府对自来水厂规划布局进行调整而相应进行新建扩建水厂、关停部分小水厂、取水头部迁移、管网互联互通优化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此外根据海绵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求,本公司面临管网改造、信息化技术设施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
国家对水环境管理、水生态环境安全,包括饮用水水源安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行动措施,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水污染防治计划、黑臭水体治理、“两江四岸”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对长江、嘉陵江等重要流域水体范围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的环境影响要求也更严格。202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进一步强化了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管控,对企业运行与成本带来直接影响。公司现有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区域内,厂网河一体化水污染治理模式的推进,存在管网新建及改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堤岸建设、提标改造及环保附属设施等新项目投资机会,也面临众多社会投资者争夺市场份额的风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本公司面临污水处理成本上升风险;此外,公司还面临污泥最终处置不及时而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面对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争取保持现有的区域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厂网河一体化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等相关项目的市场竞争,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产能;同时公司将合理安排技术更新改造资金,确保供排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4.汇率波动风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外币借款为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转贷5,666,025,000.00日元。2023年、2024年、2025年外币借款因汇率波动给本集团带来的汇兑净收益分别为15,005,614.23元、24,819,793.46元、6,909,060.11元。人民币兑换上述外币汇率的波动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5.环保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环保督查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更为严格,污水处
理企业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加大,公司可能面临增加经营成本或违法成本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快相关供排水项目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提升供排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范和控制环保风险。
6.税收风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纳税人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按财税〔2021〕40号文“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两次上述处罚,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公司可能存在因不符合财税〔2021〕40号公告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或者免征增值税的相关条件,无法完全享受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竭力规避税收风险。
7.供水行业收费政策调整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供水企业的部分用户工程项目收费将会被取消,由供水企业自行建设并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通知”中要求“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公司将积极配合供水价格主管部门尽快建立供水价格机制,同时将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的相关规定,适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
8.污泥处理处置的风险:由于水泥协同处置企业频繁错峰停产及限火电、大气污染分级管控等原因,部分污泥因此会暂存于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内无法外运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所属污水厂的水质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公司将积极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推进“泥水一体”改革,有序开展重庆市中心城区污水厂污泥调度工作,尽量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9.PPP项目等投资项目风险:公司通过PPP等模式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方式获取项目,该类项目投资回收主要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或政府采购付费。由于使用者付费取决于政府方确定的收费标准,可行性缺口补助或政府采购付费来源于政府方的财政收入,受政策变更、政府履约状况、补贴变动等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尤其是如出现政府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严格履约的情形,该类投资项目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收回投资的风险,还可能会派生出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
10.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的影响:目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推进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相关工作。该机制的实施,可能会对公司的污水处理运行机制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积极配合相关改革工作,并加强经营管理,以争取有利的考核结果。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2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2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2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2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2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2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2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2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