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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电源设备Ⅱ行业点评报告:氢能应用试点下发,“十五五”有望跑通商业化

来源:开源证券

2026-03-17 14:06:00

(以下内容从开源证券《其他电源设备Ⅱ行业点评报告:氢能应用试点下发,“十五五”有望跑通商业化》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三部门联合印发氢能应用试点通知,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026年3月16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城市群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目标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较2020年燃料电池汽车试点,本次补贴从单一的燃料电池场景拓展至全领域2021年9月,五部委下发《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政策聚焦推动氢燃料电池的产业化,考核标准包括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氢能供应,示范期为4年,单个城市群在示范期内最高可获得18.7亿元中央财政奖金。区别于2021年试点,2026年试点任务为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包括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创新应用场景六大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
中央财政补贴上限为80亿元,鼓励地方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
本次试点拟择优确定5个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合计不超过80亿元。鼓励试点城市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对制氢、储氢、运氢、用氢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支持力度。地方收到中央财政资金奖励后,应按规定及时拨付。完善政策制度环境,建立健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鼓励出台城市间燃料电池汽车通行等便利政策。鼓励地方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鼓励企业创造条件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政策形成联动,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
投资建议:
受益标的:
(1)绿醇:中国天楹、复洁科技、中集安瑞科、嘉泽新能、金风科技;(2)燃料电池:国富氢能、国鸿氢能、亿华通、重塑能源;
(3)电解槽:华电科工、华光环能、双良节能、昇辉科技。
风险提示:政策支持不足;产业发展进度不及预期风险;降本速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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