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6-07-31 14:51:00
(原标题: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301条款调查案发布最终结论)
越南《市场信息》7月30日报道,7月24日(越南时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就针对60个经济体关于尚未颁布或尚未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规定的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调查案正式发布最终结论。
较初步结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维持10%和12.5%的两档附加关税税率不变,同时对部分贸易伙伴补充与最惠国待遇(MFN)税率相抵扣的机制。
第301条款税收措施自2026年7月24日(美国东部时间)起生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同时规定了针对符合特定规定条件商品的若干过渡期及豁免情况。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了获豁免适用第301条款关税措施的商品清单。与初步结论相比,豁免范围大幅扩大,旨在最大限度减少对美国经济和供应链的负面影响。
获豁免的主要商品种类包括:存在国内供应短缺风险的必需原材料和投入品;如被征税可能导致供应链中断或对美国经济产生广泛影响的产品;美国未生产或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的产品;部分征税无法达到政策目标的产品;以及根据美国与若干贸易伙伴间承诺豁免产品。
越南属于美国对其施加12.5%附加关税税率的国家和地区之一,该税率涉及当前越南对美国约37%的出口额(在剔除美国法律规定豁免范围外的商品后)。
除宪法和关于彻底禁止一切强迫劳动行为的各项法律法规外,2026年7月22日,越南政府颁布第292/2026/NĐ-CP号议定,详细规定组织和指导实施《对外贸易管理法》实施细则,其中补充规定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由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的规定。该议定的颁布体现越南政府完善法律框架、充分履行国际劳工组织各项公约及其他国际承诺、增强供应链透明度和可持续性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工贸部将继续与各有关部委和行业紧密配合,就越南在完善旨在禁止进口强迫劳动生产商品的法律框架方面各项承诺的落实情况与美方进行交流;同时继续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及美国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充分体现越南在完善法律和实施进程中的努力,以据此适用符合越南实际情况的进口税规定。
来源: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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