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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7-10 18:00:00

2026年0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委托医护人员代理销售健康保险、从业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罚款8万元,对陈芳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叶荣荣警告并罚款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委托医护人员代理销售健康保险、从业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

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罚款8万元,对陈芳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叶荣荣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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