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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单个项目全额亏损,济南政府引导基金跟进!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6-04-19 20:02:00

(原标题:允许单个项目全额亏损,济南政府引导基金跟进!)

政府引导基金容亏再添案例!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济南市政府引导基金尽职免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构建了阶梯式分级容亏机制,对种子基金等早期项目给予最高80%的容亏上限,并允许单个项目全额亏损。

《实施办法》立足政府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功能定位,针对不同投资阶段与风险特征,细化免责认定与分级容亏标准体系。一方面,将因政策调整、市场波动、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投资损失,以及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早期创新探索等未达预期情形纳入免责范围,强化对创新容错的制度支持;另一方面,按照基金类型与投资阶段设定分级容亏上限,对种子基金、天使及创投基金、产业类基金分别实施差异化容亏管理,并对单个项目极端损失情形予以制度容纳。

具体来看,济南对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根据基金主要投资阶段和项目风险属性分级设定容亏率上限,允许基金清算时出现最高不超过80%的容亏率。其中:对主要投向最早期(想法验证期)项目的种子基金,容亏率不超过80%;对主要投向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项目的天使类和创投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50%;对主要投向较成熟项目的创投类、产业类基金,容亏率不超过30%。

值得一提的是,济南对政府引导基金采用整体评价原则,从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在上述容亏率范围内,最高允许投资若干个项目的参股基金投资单个项目100%亏损。

同时,济南还对引导基金股权直投的种子项目和重点项目,最高允许投资单个项目100%亏损,引导基金股权直投总体容亏率不超过直投总额的30%。

在细化容亏率同时,济南还通过明确依法合规、符合产业导向、制度健全、勤勉履职、廉洁从业、落实风险防控等具体要求,为尽职免责划定清晰的前提条件。比如,对尚处于技术研发阶段或承担备选技术路线的早期创新类项目,因解决关键“卡脖子”技术研发失败、前沿技术路线探索未达预期、市场研发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造成投资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尽职免责。

济南是全国国资基金容错机制探索的缩影。近两年来,随着国家层面对国资基金明确提出“容错免责机制”,多地纷纷探索国资基金容错机制,且不再是原则性的表述,而是明确给出容亏率数据。

去年,湖北发布的重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允许单个投资项目100%亏损,陕西在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中也提出,种子天使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70%、创投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50%、产业类子基金容亏率最高30%,种子、天使类单个直投项目最高容亏100%。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广州、深圳等地也有部分区域推出“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政策。

在探讨容亏机制同时,国资基金也开始进一步探索破解运作中的堵点痛点。近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布国资基金新规,从基金设立、资产评估、投资决策、基金退出等方面为国资基金松绑。比如,监管企业转让基金份额、公司制基金转让已投企业股权时,可依据第三方机构基于项目情况、可比市场案例、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出具的估值报告,合理确定调价幅度,维护国资权益,提升退出效率。监管企业在批准国有基金份额转让方案时,可同步批准后续在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情形下允许阶梯调价的幅度和下限。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海这份国资基金新规具有示范意义与风向标价值,不排除各地将跟随借鉴,从而进一步推动国资基金的全流程优化与完善,助力国有资本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

校对: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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