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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6-04-16 21:35:52

(原标题:多地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4月16日,南京、郑州均优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

其中,南京新政包括:降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公积金个人账户留存金额、优化代际互助使用住房公积金、扩大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至安徽省全域、加大现(退)役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放宽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条件。

郑州新政提出,延迟退休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前提下,贷款到期时间男性由原来的65岁延长至68岁、女性由原来的60岁延长至63岁。

南京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4月16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其中提出,降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留存金额。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最低留存金额,由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2倍降低至6倍。调整后缴存人可以办理一次补充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签订协议时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的差额。

同时,优化代际互助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人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或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未达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的,支持其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贷款(含委托逐月还贷)。将《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另外,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至安徽省全域。在现有苏皖17个城市的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安徽省全域。苏皖全部29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南京市购房均可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安徽省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市购房相关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人工作地和户籍地限制。

此外,加大现(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现役军人服役期间(含非现役但享受现役军人待遇的军改文职人员)、退役军人在退役后6个月(含)内,视同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京市购房时,可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

新政还放宽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病就医当年达到南京市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的,缴存人可按年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

郑州调整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

4月16日,据“郑州发布”公众号消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

通知提出,延迟退休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前提下,贷款到期时间男性由原来的65岁延长至68岁、女性由原来的60岁延长至63岁。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调整,对已办理贷款的职工不产生任何影响,且郑州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是不超过30年。

对于新申请贷款的职工而言,政策变化直观体现在可贷年限上。以一名48岁男性职工为例,按照原政策,借款人年龄上限为65周岁,最多可申请17年贷款(65-48=17);新规将年龄上限放宽至68周岁后,同年龄段职工最长可贷年限相应延长至20年(68-48=20)。女性职工的可贷年限也按相同标准多延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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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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