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尺法科技
2026-01-20 17:32:19
(原标题:合规总监外包、风控负责人兼职,监管看到的却是合规失效)
近几年,在券商、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机构以及类金融企业中,一种“看似聪明”的人力安排正在快速蔓延:合规总监不再设专职,由第三方外包;风控负责人一人身兼数职,甚至同时服务多家机构。
在经营压力加大、成本控制趋紧的背景下,这类安排往往被视为“灵活用工”“专业外包”的合理选择。但在监管实践中,这些做法却屡屡成为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的高频触发点。
问题并不在于“外包”或“兼职”这四个字本身,而在于:它们是否触碰了金融监管对“关键岗位独立性、持续性与实质履职”的底线要求。
一、监管真正看重的是“是否实质履职”
从法律与监管逻辑看,合规总监、风控负责人并非一般管理岗位,而是被明确纳入监管体系的关键责任人(Key Person)。无论是《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还是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都反复强调这类岗位必须满足三个核心要求:专职性、独立性与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监管并未在制度层面一概否定“外包”或“兼职”安排,但其底线十分清晰——相关人员必须能够持续、独立地对机构整体经营与风险管理承担实质责任,而非仅停留在制度文本中的“挂名存在”或事后补签。
换言之,判断是否合规,关键并不在合同如何约定、形式如何设计,而在于实际运行中,该岗位人员是否真正进入了风险识别、评估与决策的核心链条。
二、问题往往在外包如何被使用
在监管实践中,合规总监外包之所以频繁被否定,并非因为“外包”这一形式本身,而是因为相关安排在实际运行中,容易偏离合规岗位的制度定位。综合已披露的监管案例,问题通常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包模式下,合规职责被“工具化”甚至空转
不少机构所谓的“合规总监外包”,实质上是购买制度模板、合规意见文本或年检配合服务。在此模式下,合规人员既未参与业务方案论证,也无法实质介入重大事项决策,更谈不上对潜在违规行为形成前置约束或有效制衡。
在监管视角中,这类安排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合规管理,而更接近于一种形式化存在,甚至被直接认定为“合规摆设”。
2、服务半径过大,难以形成对经营实质的充分认知
依照监管要求,合规总监应当深度参与重大合同签署、产品设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然而在实务中,部分外包合规人员同时服务多家机构,仅通过邮件、线上会议等方式履职,难以持续、完整地掌握机构真实的业务模式与风险暴露情况。
一旦风险事件发生,监管并不会因“外包履职”而降低合规要求,相关法律后果仍需由机构自行承担。
3、合规责任具有不可转移性,“外包免责”并不成立
多起行政处罚案例已反复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属于机构的法定义务,具有不可转移性。即便合规工作由第三方机构或人员提供支持,一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仍将直接追究机构及其法定合规责任人的责任,而不会因存在外包合同而予以免责或减轻。
三、红线在“利益冲突”与“风险失真”
相较于合规总监,风控负责人兼职在实践中更容易被忽视潜在风险,但在私募基金与资管领域,监管对此类安排的态度反而更为审慎,甚至更为严格。
一方面,风控岗位被明确要求保持高度独立性。按照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则,风控负责人应当对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形成实质性制衡。如果其同时兼任投研负责人、交易负责人,或在多家存在业务关联的机构中任职,风险判断极易受到业绩压力与利益导向影响,被逐步“稀释”为形式化把关。
另一方面,跨机构兼职往往会放大系统性风险。在监管实践中,已有案例显示,同一风控负责人同时服务多家私募机构,在不同产品中复制使用同一套风控模型。一旦模型假设失效,风险便可能在多只产品间同步暴露。对此,监管的评价并非简单归因于“人手不足”,而是直接认定为风控机制失效的制度性缺陷。
更为关键的是,一旦风险事件实际发生,监管追责并不会因“兼职安排”而有所减轻,反而可能进一步认定机构在明知岗位独立性不足的情况下仍作出相关安排,构成内部治理失当甚至管理层失职。
四、从真实案例看监管的真实态度
从近年来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看,监管机关反复传递出一个高度一致的判断标准:合规与风控等关键岗位,必须做到“有人履职、有权介入、有责承担”。
在某私募基金被处罚的案例中,合规负责人长期由外部顾问兼任,未实际参与产品备案、募集文件审查等核心合规环节,最终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问责。处罚理由中明确指出,其合规管理安排未能覆盖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相关做法不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另有机构因风控负责人同时在关联机构任职,未能有效识别并管控关联交易风险,被监管认定为内部控制失效,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因此被采取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
这些案例所释放的监管信号十分明确:监管并不排斥借助外部专业力量,但坚决反对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空转”,更不会因岗位外包或兼职而弱化责任追究。
五、结语
从合规与风控的监管逻辑看,问题从来不在于岗位设置是否足够“灵活”,而在于机构是否将其视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一环,还是仅仅当作必须完成的合规成本。
如果合规总监只在年检或备案时“存在于名单之中”,风控负责人只是制度文件上的签字人,那么无论采取外包还是兼职安排,本质上都只是将风险向后推迟,而非真正加以化解。一旦监管介入,这些曾被“节省”的成本,往往会以罚款、责令整改、声誉受损,甚至业务受限或暂停的方式,被成倍放大。
真正成熟的合规与风控安排,从来不是追求“最低配置”,而是与业务规模、产品复杂度和风险暴露程度相匹配的治理能力。对此,监管早已给出明确答案,只是现实中,仍有不少机构选择性忽视。
编辑 | 夏叶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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