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6-09 09:59:00
(原标题:*ST鹏博股票停牌不影响收“预罚单” 过往违规事项频出 受损投资者索赔勿忘)
6月5日晚间,停牌一月有余的*ST鹏博(600804)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认其涉嫌两项重大信披违规行为。
公告显示,经查明,*ST鹏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在2021年10月主导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方17亿元借款提供违规担保,该情况既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在2021年至2023年报及债券信息披露中如实披露。
二是*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2024年1月,公司被债权人起诉要求承担15.09亿元(本息合计)连带清偿责任。2024年3月28日,此案诉讼法律文书送达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迟至2024年4月15日晚间才予以披露。
基于上述事实,青岛证监局拟对*ST鹏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杨学平予以警告,并处以780万元罚款;对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此外,由于当事人杨学平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规定,青岛证监局拟对杨学平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鹏博被警示、立案调查的事项远不止于此。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重大合同等违法事实,导致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11月,青岛证监局针对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违规事项,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符合以下任意一个区间的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诉讼:一是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ST鹏博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鹏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预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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