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尺法科技
2025-06-05 18:18:24
(原标题:同盈系基金的末路狂欢:非吸38亿被取保期间又骗近1亿元)
同盈系基金案是中国私募基金监管体系不完善时期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其以备案登记为信用背书实施系统性资金挪用与庞氏循环,暴露出形式化监管方式与投资者保护诉求的深层矛盾。根据司法判决及公开报道,同盈系案件发展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1、 违规扩张期(2005-2015)
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前身为深圳市助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从事医药制造和贸易业务,与金融无关。2011年8月更名为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型成为私募机构并于2014年5月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编号P1002165)。根据其官方信息显示,同盈系所销售的大多为一年期债券型基金,并主投公司股权类产品,在其原官方网站上也清晰地陈列着包括新疆华大、同盈泽峰新能源以及上海机动车检测等在内的十个投资项目。
同盈系基金编织三重谎言构建了一场精心策划的庞氏骗局:先是利用私募备案资质伪造合规形象,宣称“中国成长最稳健的优秀私募基金之一”,在全国设立30余家分公司并通过银行、保险、其他理财公司员工“飞单”销售同盈系理财产品,单笔销售佣金最高达50%;再是虚构底层资产,累计发行34只基金产品中仅备案4只,未备案的“金砖城市PPP基金”“同盈影视基金”等宣称投资新疆华大谷业、影视项目,但实际资金流向谢争江控制的空壳公司,例如2015年募集的静港基金资金被挪用至关联方久泰蓝山;最后是牵强附会,虚构机构信用。同盈系基金通过组织投资者参观华大基因总部以暗示股权关联,但实际与上市公司无实质合作。截至2016年,其募集总规模达38亿元,其中83%资金来自认购额低于100万元的非合格投资者,且未独立托管直接流入谢争江个人账户。
2、 风险暴露与兑付危机(2015-2018)
2016年8月首次出现赎回挤兑,谢争江发布《致投资者公开信》,公开信内容显示:
自2016年8月起不断有其他项目投资者要求提前赎回本金,造成了日益严重的挤兑,公司不得不把自有资金全部垫用于全国投资者发放红利。除此之外,同盈基金部分自营项目如静港基金、木素基金、影视基金和红石纳米基金等也发生了严重亏损。
多米诺骨牌效应随即显现,新产品推广随即受到影响,现金流快速缩水,同年9月同盈基金宣布资金链断裂。部分投资者立即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同盈基金所有账户均被冻结,无法正常经营。
后经审计,同盈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早期本息、支付渠道佣金及谢争江个人挥霍,最终形成庞氏循环。仅天津分公司挪用至关联企业的资金就高达1.05亿元。
2017年4月,同盈基金与部分投资者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3月1日赎回20%,2018年12月31日赎回35%,到2019年12月31日可以赎回45%,保证3年内按月按比例帮助投资者赎回本息。
2017年5月,同盈基金推出了“三方解债细则”,并在6月和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银通天下合作,并发出通告要求投资人在签订补充协议和参与三方借债的处理方式中二选一。
再之后,同盈系提出“实物抵债”方案(以5公斤380元高价小米、珠宝古玩抵偿本金)因“高估高抵”遭投资者抵制;
2017年8月20日,位于江苏苏州的姑苏分局观前派出所出示了一份名为《关于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付本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姑苏分局已对同盈基金立案侦查。
2018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注销深圳市同盈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中载明:“深圳证监局于2017年2月对深圳同盈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本次检查中,谢争江表示不方便出面,由公司总裁霍玲、副总裁王曼芳、合规总监肖明富配合检查。但霍玲等人均称是2016年12月底被任命,对公司的情况不清楚,对深圳证监局要求的资料暂时无法提供。2017年3月22日,深圳同盈报送了《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证监会的情况说明》,报告了被投诉的6只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其中3只已经备案的私募基金的募集金额、资金投向均与备案信息严重不符。”
深圳证监局核查后发现,一是深圳同盈报告的6只私募基金总募集规模达到5.85亿;二是公司在全国设有数十家子公司,涉及投资者数量多、地域分布广泛,具有高度的涉众性,且大部分为不合格投资者;三是资金投向不明,存在被挪用、侵占的可能。深圳证监局将深圳同盈的上述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2018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注销深圳市德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中载明:根据深圳证监局的通报,德赋资产在2017年2月至3月期间,发行了“同盈置业股权收购基金”,向23名投资者募集资金866万元;2017年1月至3月期间,发行了“PPP投资基金”,向21名投资者募集资金3540万元。上述两只产品均未在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此外,公司还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19名投资者投资于“同盈置业股权收购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根据德赋资产报送的资料,“同盈置业股权收购基金”向“同盈公司”借出443万募集资金,“ppp投资基金”向“同盈公司”借出全部募集资金,合计3983万元。经深圳证监局核查,“同盈公司”应当为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盈),深圳同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深圳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德赋资产在明知深圳同盈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仍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募集资金并向深圳同盈出借募集资金,极有可能是为填补深圳同盈的资金缺口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8年8月13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谢争江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表明犯罪嫌疑人谢争江通过同盈公司集资诈骗案此前已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谢争江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在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通过德赋公司以新能源1期、PPP投资基金、同盈置业股权收购基金、乾坤财富一号基金的名义吸收社会公众存款9761万元,且大部分投资款用于偿还之前同盈公司投资人,只有675万余元进行了投资,给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
3、 司法终局(2018-2023)
2017年深圳证监局核查认定同盈基金存在挪用基金财产、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等违规行为,将相关证据线索移交公安。2018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法注销了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对同盈系涉案主犯谢争江、王鹏作出“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期限为3年。
2018年8月13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称同盈系主犯谢争江涉嫌集资诈骗案已经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而谢争江取保期间通过德赋公司再次涉嫌集资诈骗一案,也已经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报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至2021年间,同盈基金分公司负责人和高管被判决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其中个别高管被判处缓刑。并且,对各高管均判处几万至几十万不等的罚金刑。
但截止发稿之日,同盈系主要嫌疑人谢争江、王鹏案件仍旧在审理,尚未查见刑事判决书或相关报道,作者将会持续跟进后续进展和案件结果。
4、 结语
同盈系非法卷走的38亿的背后,是3000多个家庭支离破碎的财富梦想。在案件侦办的六年时间里,谢争江在取保期间仍然可以另立门户再骗9761万,这正是私募基金行业十年间的真实写照。有人在网络上点评“这年头,太多,骗子都不够用了。”
中国的私募基金市场,正是在这血汗钱铸就的铁锤下一次次敲打,才逐步趋于完善。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开篇第一个案例即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经登记、私募基金经备案或者部分备案的不影响对非法集资行为“非法性”的认定。回望过去,同盈系基金非法募集的38亿血汗钱正化作中国私募基金合规史上一座沉重的纪念碑。
文 | 戴鹏飞 律师
编辑 | 麻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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