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网
2026-06-30 17:42:00
(原标题:香江控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观点网讯:6月30日,香江控股发布关于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告,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增城香江”)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三稽处【2026】78号)。
鉴于增城香江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46,438,267.98元,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58,256,732.07元,可用2021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19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元,用2021年、2022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20年应补企业所得税13,527,395.37元,抵缴后,本次检查2019年度、2020年度的应补税款为0元。
对增城香江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元、2020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13,527,395.3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税款上解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加收滞纳金19,686,985.24元。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滞纳金。
香江控股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86,985.24元,最终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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