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1-06 00:37:5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收到股东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出具的《关于持有广东宏大股份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16年6月21日起,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及股东减持等原因,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3646%下降至4.99998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变动系郑明钗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1-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1-06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1-06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11-06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1-0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1-0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