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1-05 23:36:27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募集资金将用于光纤预制棒、石英母材与新型光纤研发制造项目及高端电子电路铜箔项目,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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