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7 01:37:31
刘洋声明被提名为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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