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1 22:30:41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长根据使用情况调整余额。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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