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8-28 22:10:49
(原标题:有关出售千循香港的主要交易)
千循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40)于2026年8月28日与独立第三方伍丹先生订立出售协议,有条件同意出售其全资附属公司千循香港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待售股份),代价为人民币200,000元。出售集团包括千循香港及相关中国附属公司,自2025年起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且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均处于亏损状态(不包括一次性收益)。于2026年6月30日,出售集团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200,000元。出售事项须待股东批准后方可完成,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主要交易。预计出售事项将产生约人民币400,000元的轻微亏损,不会对本集团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相关通函预期于2026年9月30日前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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